近日,学校公布了《关于表彰 2021—2023 年度模范教工小家和工会先进个人的决定》(南艺工字〔2024〕2号),在各分工会申报及民主推荐的基础上,经过工会委员会评议,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审议通过、校网站公示等程序,机关与直属单位分工会刘星、刘娅、郑怡、刘竞舟、王新刚等5名教职工荣获南京艺术学院 2021—2023 年度工会“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。
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,谦虚谨慎,再接再厉,继续发挥先进表率作用,在新的起点上再创新业绩。机关与直属单位各分工会和全体分工会会员要以先进个人为榜样,进一步加强分工会建设、激发基层分工会活力,不断提升服务职工的能力水平,切实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,奋力开创我校各项事业和分工会工作发展新局面,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综合性艺术大学作贡献。